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木兰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,松花江中游北岸,是隶属哈尔滨市市郊县,县城距省会哈尔滨市128公里。全县幅员面积3179平方公里(航测),总人口26.2万多,其中非农业人口6.5万,全县辖5镇3乡,有满、蒙、回、鲜等10个少数民族,人口0.7万之多。县城所在地木兰镇,总人口6.3万多。木兰县取名于境内木兰达河,木兰原于满语“围场”之意。县境内有大小山峰50座,小兴安龄余脉从东北入境,蒙古山脉从西入境。北部为山区,东南部为丘陵,西南部为平原,大体呈北高南低的地势走向。境内有大小河流29条,均属松花江水系。主要河流有:流长110公里的木兰达河和流长58公里的白杨木河。全境三面环山,一面靠水,构成“六山一水一草二分田”的自然地貌。